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3803:好评
位置还不错,楼下稍微走一走就是繁华的商业街。空间足够宽敞。房主比较热情,对房间的要求能够做出及时回应。但是这家酒店式公寓并不够正规(比如入住根本不需要身份证,实际上相当于民俗),设备老旧且有损坏的可能,卫生情况也不如人意。价格较低还可以接受一下
会员5173:好评
酒店地理位置不错,而且属于公寓性质,还是很漂亮的。
会员1809:好评
非酒店,公寓。设施查,不比快捷便宜,比快捷差远了。电话指引入住找房间,第一次有这样的入住体验。